
繼去年集中推出30條便民利民舉措後,5月11日,湖南省公安廳再次向社會公布《湖南省公安機關服務經濟建設30條措施》。據了解,這些措施由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黃關春主持召開廳長辦公會、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和黨委會專題研究、逐條審定。省公安廳常務副書記、常務副廳長周符波發布及时新聞。
在優化公安行政管理方面,出台了放寬企業引進人才落戶條件,便利長株潭“一體化”人才流動,爲企業人員赴港澳商務提供便捷服務,爲企業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加急服務,幫助企業開展用工信息核查,爲企業外籍人員提供便捷服務,爲涉外企業提供出國境證照辦理便捷服務,服務汽車產業發展,優化物流運輸交通管理,取消部分消防備案項目,減少部分消防審批條件,簡化部分消防審批受理程序,下調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比例,實行消防職業技能鑒定考培分離,建設湖南公安“互聯網+”服務平台等15項舉措,全力營造優質的服務環境。
在防範風險隱患方面,出台了加強涉企風險預警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完善警企聯系制度,加強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內部安全防範,建立省、市兩級公安機關防範經濟犯罪服務平台,加強物流寄遞企業的安全管理服務等4項舉措,全力營造安全的發展環境。
在打擊違法犯罪方面,出台了依法打擊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涉黑涉惡犯罪,依法嚴厲打擊涉企經濟犯罪行爲,依法嚴厲打擊食藥環違法犯罪,實施“名牌保護”戰略,成立“湖南省反虛假信息詐騙中心”等5項舉措,全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在規範執法行爲方面,出台了保護我省海外企業及公民合法權益,嚴格規範涉企執法辦案行爲,嚴格公安民警執法紀律,建立打擊涉企犯罪“綠色通道”,爲受損企業挽回損失等5項舉措,全力營造公平的法治環境。
“這30條措施的出台,必將爲湖南企業發展帶來更多便利,爲經濟建設釋放更多活力。”周符波表示,下一步,將制定具體的操作辦法與嚴格的督導檢查措施,組織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不折不扣地抓好30條措施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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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機關服務經濟建設30條措施
1、放寬企業引進人才落戶條件。對企業引進的人才,只要取得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執)業資格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即可將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戶口遷入企業所在地的城鎮。
2、便利長株潭“一體化”人才流動。長株潭3市市轄區戶籍人口在3市任一市市轄區,只要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參加城鎮社會保險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落戶在該市市轄區城鎮。
3、爲企業人員赴港澳商務提供便捷服務。放寬赴香港商務備案條件,降低企業人員辦理香港商務簽注准入門槛,對于確有赴港澳開展商務活動需求,但受納稅額限制或其他條件限制不能備案的企業和企業人員,實行特殊情形特殊審批。
4、爲企業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加急服務。爲急需赴國(境)外開展商務洽談、合作、簽約、采購、設備維修、外派勞務等緊急商務活動的企業人員,提供加急辦證服務。
5、幫助企業開展用工信息核查。爲企業開辟用工人員身份信息核查通道,由企業提出申請,公安派出所批量審核,幫助企業核查是否爲登記在冊的負案在逃人員。
6、爲企業外籍人員提供便捷服務。爲外國人較多的企業上門提供法律法規、簽證政策等咨詢、宣傳服務。對納入國家引進外籍高層次人才“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外籍人員及其家屬申請永久居留實行快受理、快辦理。
7、爲涉外籍企業人員提供簽證辦理便捷服務。黃花機場口岸簽證實行24小時值勤,對應邀來湘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險等事務的外國人申辦口岸簽證做到隨到隨辦。建立重點涉外企業邀請外商來湘商務考察口岸簽證辦理工作機制。
8、服務汽車產業發展。汽車生產企業所在地的車管所開設機動車生產企業試驗車臨時號牌“綠色通道”服務。支持工程機械車輛省內上牌過戶,簡化外省工程機械車輛轉入登記流程。
9、優化物流運輸交通管理。對鮮活水当前產品和農当前產品運輸車輛輕微道路交通違法、未影響道路通行的,給予口頭警告或當場處罰後放行。科學合理設定城市物流運輸通行區域和時段,爲確需通行的物流運輸車輛及時發放臨時通行證。開展牌證辦理上門服務,爲大型專業客貨運輸企業提供集中預約車輛檢測和駕駛證審驗服務。
10、取消部分消防備案項目。取消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11、精簡部分消防審批條件。在實施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取消消防当前產品見證取樣檢驗、電氣檢測、鋼結構防火塗料委托檢驗、外牆保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審批條件,減少申報材料。
12、簡化部分消防審批受理程序。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辦公場所裝修工程,不再要求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消防設計文件可采用能真實反映建設工程情形的示意圖。對于申請資料不齊全的,可以先予登記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內容,由申請人在審查過程中予以補齊。
13、下調部分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比例。依法實施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建設工程的備案抽查比例,對人員密集場所及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比例,分別從60%、40%下調至50%、20%。
14、實行消防職業技能鑒定考培分離。實行消防技能培訓活動和技能鑒定工作分離,對符合鑒定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不經過技能培訓活動直接報名參加消防職業技能鑒定。
15、建設湖南公安“互聯網+”服務平台。開通“湖南警民通APP”,實現戶政、出入境、交管、治安、消防、技防、監管、網安等公安行政服務事項納入平台,爲企業和群衆提供咨詢求助、受理辦理、信息查詢、預警提示等服務,讓企業和群衆享受“指尖上的服務”。
16、加強涉企風險預警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完善與行業協會、商會、工商聯的經常性聯系制度,及時排查發現經濟領域的風險隱患,並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市場主體提出預警通報和防範建議。強化對經濟領域特別是房產物業、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等領域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協調幫助市場主體有效化解兼並重組、破產清算等誘發的矛盾隱患。
17、建立完善警企聯系制度。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派出所和相關警種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需要,到企業上門走訪,充分了解企業訴求,開展上門“送法律、送安全、送服務”活動。社區民警對轄區小微企業進行包片管理,及時錄入企業及法人、員工等實有人口信息,定期上門走訪。
18、加強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安全防範。對省、市、縣三級重點工程項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賬,明確治安防範責任,建立經常性聯系制度。開展警企聯防,在大型和特大型企業設立固定或流動警務工作站,推動重點工程、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內部視頻攝像頭、報警裝置與公安機關聯網運行。整治企業周邊治安秩序,優化大型企業、工業園區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在重點互聯網服務單位及互聯網產業園區和重點單位設立網安警務室。
19、建立完善省、市兩級公安機關防範經濟犯罪服務平台。依托社區警務室、互聯網站、“雙微”平台等載體,爲市場主體提供防範風險、避免侵害、維護權益等法律咨詢、預警和舉報投訴服務。
20、加強物流寄遞企業的安全管理服務。指導物流寄遞行業加強安全防範,設立安全員,配合交通運輸、郵政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推動落實“寄運物品100%先驗視後封箱、寄遞物流活動100%實名制、郵件快件100%通過X光機安檢”的“三個100%”制度。
21、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涉黑涉惡犯罪。開通打黑除惡舉報電話和微信公衆號,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尋衅滋事、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的市霸、路霸、貨霸、行霸、村霸類團夥,以及雇黑傭黑、暴力圍標、強揽工程、侵吞國有資產等違法犯罪行爲。
22、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多發經濟犯罪。嚴厲打擊合同詐騙、職務侵占、僞造印章等直接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和串通投標、商業賄赂等破壞市場競爭秩序,以及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貸款詐騙、虛開增值發票等嚴重危害經濟發展環境的經濟犯罪行爲,營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企業生產經營環境。
23、依法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環境違法犯罪。設立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汙染違法犯罪舉報電話,實行有獎舉報。建立與衛計、食藥監、工商、環保等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協作聯動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食品藥品環境違法犯罪。
24、加大名牌保護力度。對省內擁有著名、馳名、知名商標的企業逐一建立基本情況台賬,指導企業增強品牌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及時排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侵犯商業秘密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爲。
25、成立“湖南省反虛假信息詐騙中心”。打擊防範電信網絡新型犯罪,完善“源頭反制、可疑帳戶實時監測凍結、涉案賬號快速凍結止付、涉案電話封堵處理”等功能,向廣大群衆和企業提供舉報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服務,最大限度降低群衆和企業的財產損失風險。
26、保護我省海外企業及公民合法權益。開展國際警務執法合作,協調境外警方爲我省海外企業及公民提供安全保障、報警求助、法律宣傳等服務。
27、嚴格規範涉企執法辦案行爲。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慎之又慎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嚴格把好涉企案件立案、采取強制措施審查關和經營風險評估關,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等活動的影響。
28、嚴明涉企執法工作紀律。嚴禁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索拿卡要,嚴禁要求企業購買指定当前產品、接受有償服務,嚴禁插手經濟糾紛。
29、建立打擊涉企犯罪“綠色通道”。對涉企案件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快速完成受理、初查、立案、偵辦工作。對在偵的涉企刑事案件,及時告知立案、采取強制措施和案件辦理進展、結果等信息。
30、全力爲受損企業挽回損失。依法加大追赃挽損力度,最大限度爲受損企業挽回損失。對于違法犯罪行爲人或者其家屬、親友給予受損企業退、賠款物的,不得將其作爲涉案財物扣押或者暫存。

